2023湖南湘潭市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告
为方便我市社会考生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2023年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在湘潭市行政区域内学习、工作或生活,自愿申请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考生;在湘潭市行政区域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暂未内设测试站的市内高校的学生,由学校组织集体申报,其报名、缴费和测试时间等安排由学校有关部门对接湘潭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确定。
二、测试安排
批次 | 报名时间 | 测试时间 |
1 | 3月1日9:00—3月2日17:30 | 3月28日(星期二)起 |
2 | 4月11日9:00—4月12日17:30 | 5月9日(星期二)起 |
3 | 9月4日9:00—9月5日17:30 | 9月19日(星期二)起 |
4 | 10月11日9:00—10月12日17:30 | 11月7日(星期二)起 |
测试地点:湘潭教育学院(湘潭市雨湖区文化街45号)。
三、报名方式
湘潭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定期另行发布每批次“测试通知”。申请人须密切关注“湘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公告-普通话”栏目动态,按通知要求完成报名缴费。
四、收费标准
测试收费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文件(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标准:55元/人。
五、注意事项
(一)湘潭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承诺完全满足全市社会群众的普通话测试需求。每个测试批次公开报名,原则上不限名额。建议考生按相应批次“测试通知”亲自报名缴费。报名无需委托机构或他人代理,如因委托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等,由考生自行联系受托方处理。
(二)申请人应认真查阅相应批次“测试通知”。因不按规定时间依次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缴费、参加测试、领取证书,造成报名不成功或缺考的,由考生自行负责,测试费不予退还。
(三)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测试站将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第十九条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上报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
(四)考生可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的教育考试服务专区,在测试后30个工作日左右查询成绩。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联系方式:湘潭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0731—58261857;湘潭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0731—53585513。
湘潭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7日
原标题:2023年湘潭市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告
文章来源:http://jy.xiangtan.gov.cn/13025/13031/13041/content_1200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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