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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医学基础知识:酒精中毒对人体的损害

湘潭中公教育网 2019-11-28 14:00:04

酒精中毒对人体的损害较多,在事业单位中,偶尔会以选择题的形式考察该内容,但很多学员对此知识点比较陌生。中公教育的医考专家就酒精中毒对人体的损害做了总结,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进行复习。

(一)概念

酒精中毒是由于对乙醇的嗜好所引起的急性或慢性机体中毒。

(二)酒精对器官和组织的作用

1.消化系统酒精对肝脏的损害非常严重,慢性酒精中毒时主要表现为脂肪肝和肝硬化。肝癌的发生危险增加。消化性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剧烈的呕吐还引起食管-胃结合部的撕裂,甚至造成大出血。小肠黏膜也可被酒精损伤,引起氨基酸、维生素B1和维生素B12等物质吸收不良。酗酒可导致急性胰腺炎、慢性胰腺炎。

2.神经系统慢性酒精中毒者可出现大脑皮质萎缩,重量减轻,脑室扩大。酒精引起的维生素Bi缺乏可造成Wemicke-Korsakoff脑病;引起的烟酸缺乏造成糙皮性脑病。临床症状有精神混乱、运动性共济失调、眼球运动异常和多发性神经病等。

3.心血管系统酒精对外周血管的影响表现为血管运动中枢受抑制,使外周毛细血管扩张,并产生一种特殊的温暖感觉。酒精中毒引起扩张型心肌病,又称为酒精性心肌病病理形态改变有心肌变性、纤维化及心腔扩张。临床表现为心悸、气急、胸闷、胸痛、心律失常、心力衰竭等,可发生晕厥和猝死。

4.胎儿酒精综合征是母亲在妊娠期间酗酒对胎儿造成的永久出生缺陷,表现为独特的脸部小斑,体质、心智或行为异常,包括记忆力下降、注意力不足、冲动的行为及较弱的理解力等。其机制与酒精通过母体进入胎盘后,阻碍胎儿神经细胞及脑部结构的发育或造成畸形,破坏神经元及脑部结构有关。

5.多器官功能衰竭急性酒精中毒可引起多器官功能衰竭,饮酒量与器官损害的多少成正比。机体各系统发生损伤的顺序为神经系统、消化系统、肺、心、肾,甚至引起代谢紊乱、休克和DIC。

希望大家通过今天的学习,对于酒精中毒有更加真实的认识以及了解,更多备考资料及招聘信息请持续关注中公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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