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湘潭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2人报考条件
2019湘潭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上午9:00-2019年12月6日中午12:00,湘潭中公教育特别整理报考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有关条件说明
1.各岗位年龄要求见附件1。各岗位均要求18周岁以上(2001年11月以前出生),要求35周岁以下即要求1983年11月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要求1978年11月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要求1973年11月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3.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人才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集中资格审查前取得;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4.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专业要求按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应聘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5.人才引进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1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本文摘自湖南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发布的《湘潭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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