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护理基础知识:高危妊娠病因处理
1.遗传性疾病做到早期发现,及时处理,预防为主。对有下列情况的孕妇应做羊水穿刺遗传学诊断:孕妇年龄>35岁;曾经生育先天愚型患儿或有家族史;孕妇有先天性代谢障碍(酶系统缺陷)疾病或染色体异常的家族史;有神经管开放性畸形儿妊娠史等。一般在妊娠16周左右做羊水穿刺,有异常者要终止妊娠。
2.妊娠并发症如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本类疾病易引起胎儿发育障碍或死胎,或者危及母儿生命等,应认真做好围生期保健,及时发现高危人群,预防并发症和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
3.妊娠合并肾病此病主要危及孕妇,产生肾衰竭,胎儿可发生宫内发育迟缓。如妊娠早期就有肾衰的症状和体征应终止妊娠。如妊娠晚期者,估计胎儿已能存活,应及时终止妊娠,以免胎死宫内。孕期给予低蛋白饮食,积极控制血压,预防感染。
4.妊娠合并心脏病由于缺氧,常导致早产与胎儿生长迟缓。同时妊娠加重孕妇的心脏负担并可对孕妇生命产生威胁。应加强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预防心衰,防止感染。
5.妊娠合并糖尿病由于胎儿血糖波动与酸中毒,可发生胎儿在临产前突然死亡。应与内科共同监护,控制饮食,积极用药治疗,按医嘱正确使用胰岛素。
以上是2020年护理学考试资料中关于高危妊娠病因处理有关考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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