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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湘潭市雨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雨湖区政府官网 2018-03-06 19:38:43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相关法律法规、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66号)、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8〕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申请认定程序、须提交的材料等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范围

户籍、学籍(应届毕业生)、工作单位在湘潭市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的中国公民。

工作单位在湘潭市的分有编制和无编制两种。有编制的出具单位相关文件;有岗位无编制的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聘任合同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仅由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视为无效证明。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基本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

4.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及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除以上条件外还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三、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一年两次)

网上申报的时间为:春季批次 3月23日-4月5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0日

(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系统(,以下简称网报系统)。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本人户籍、学籍、工作单位等情况选择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雨湖区教育局仅受理雨湖区(含九华)辖区内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一式2份(申请表需本人手写签名)。

2.现场确认

申请人或有关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现场审核申请人材料,申请人材料不全、不规范的应告知申请人补充完善或不予受理。

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为:

春季 4月9日—13日,秋季 11月1日—2日。

地点:雨湖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地址:雨湖区韶山西路197号(湘潭宾馆附近)

湘潭教育学院、湖南科技大学师范生的现场确认由学校与教育局商定。

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完成认定申请后,打印自动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不准使用装订针),个人免冠证件照一张(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相同,背面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正反两面A4纸复印)。

(3)户口簿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聘任合同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在认定结论前提交)。

(5)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7)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8)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所在学校提交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除以上材料外另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

(9)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统考的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下载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申请人提交的以上材料(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依序装订成册。申请人复印件材料上交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材料不合要求,一概不予受理。

3.专家审查

雨湖区教育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核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应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4.颁发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全国通用的教师资格证。

发证时间:春季为5月中旬,秋季为12月上旬,地点:雨湖区教育局办公楼309室。

四、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1.为了方便申请人及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以参加各类教师招聘,今年春季网报时间比往年提早了一个月,具体时间是:3月15—30日;秋季批次时间为10月15—30日。

2.严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在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相应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严格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范围,不得受理非本地户籍或工作单位人员(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在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的申请。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的审核工作。要建立教师资格申请人档案,收集涉及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全部相关材料,进一步完善并规范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

3.严格审核师范生身份,依法认定。须依据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录取名单及所学专业变更情况对拟直接认定教师资格者进行审核。

4.严格把握时间节点。2018年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具体安排如下:春季开放时间为3月10日至7月21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秋季开放时间为9月11日至12月22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

5.关于体检

雨湖区教育局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为:湘潭市二医院(四楼健康管理中心,电话:。体检时间:3月12日—4月3日的上午,周日休息。)

注意事项:体检在上午进行,尽量空腹;体检表在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处网()的下载服务中,从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中下载,并贴好本人相片。

6.教师资格证遗失补办程序

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张,表格中填写内容均需打印(无需登报声明);

⑵复印本人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⑶携带以上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证件照相片1张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雨湖区教育局认定的教师资格证遗失补办工作1年安排2次,分别为5月份和11月份,受理地点:雨湖区教育局办公楼309室。

五、咨询电话

1.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资格管理科:0731—

2.湘潭市教育局教师科:0731—

3.雨湖区教育局人事股:0731—,

原标题:雨湖区2018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附件下载>>>

雨湖区教育局

2018年3月6日

 

更多湖南教师资格考试信息请访问:湖南教师资格证考试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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